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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+1新闻丨首版商业保险创新药目录发布。这意味
12月7日,国家健康保险局公布了健康保险目录。与过去七年公布的目录相比,这次增加了商业保险创新药物目录。此次,共有19类药品符合资格,包括治疗肿瘤、罕见病和阿尔茨海默病的药物。其共同特点是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优越、患者受益显着、超出基本医保范围。请注意,这 19 种药物不包含在必需药物清单中。该目录对患者、吸毒者、医院、医保、商业保险有何影响?基本保险和商业保险如何协同发挥更大作用?
为什么首个创新药承保目录现在就推出商业化?
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教授苏芳:整个保险业界对这份创新药品目录期待已久,消费者也期待保险业能准备一份标准目录。该目录的发布已是第八个年头,是保险公司、政府相关部门和医药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。这本目录的推出,对各方来说都是一件幸事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未来的保险范围将被详细记录。过去,在没有这样的目录的情况下,各个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完全不同,消费者不知道哪些保险公司的产品好,或者应该购买哪些保险公司的产品。有了这个标准,企业就可以在设计保险产品时指导和执行。其次,由于国家目录实际上具有批量采购的效果,因此药品价格会下降,这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相同。降下来,保险产品的保费也应该相应下降,最终的受益者应该是我们消费者。
首个商业保险创新药物组合提高商业保险购买率
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苏芳:过去,由于信息不对称,消费者可能对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信任,可能会觉得保险公司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承保。一旦这个标准到位,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就会知道哪些药物在承保范围内。国家的理性选择,会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。如果信息不对称得到解决,保险费率也应该会提高。
第一份具有商业保险半必需地位的创新药物目录
苏芳先生,教授,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教授:商业保险是市场活动,所以它和社保是完全不同的。这是供给和需求之间的选择,并且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。因此,我国公布的目录只是保险公司的指导目录。不可能强迫所有保险公司都遵循这个目录。然而,它的权威性如此之大,以至于事实上它应该具有近乎强制性的地位。该目录是出于整个保险行业的期望而制定的,相信保险公司会积极采用并付诸实施。
商业保险呢?从“保护人民健康”到“保护人民健康”?
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苏芳:其实我们商业健康险过去发展得很慢十几年的时间,消费者已经慢慢接受了,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参与意愿。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,这是一个从零到更好的过程,所以我们首先要保护人们的健康。一旦所有健康人都受到保护,病毒就会逐渐传播给患有基础疾病的人和老年人。保险公司正在一步一步地采取这一措施,因为风险随着您采取的每一步而增加。因此,例如健康和医疗保险不再适用于60岁以上的人。如今,限制逐渐放宽至70岁,这是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提出的另一项要求。还有那些患有既往病史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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